为全面贯彻区“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区“政府效能责任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效能建设力度,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区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市中经监字〔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结合市“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与区“政府效能责任年”活动要求,全面深化“马上就办促双提”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机关效能为目标,以公开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进一步打造便民高效、运转规范、廉洁勤政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区教育局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股室。此次活动着力解决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政策不透明、办事不规范以及“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办事公开,便民高效方面。主要看是否推行和完善了各项办事公开制度。在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内容上的公开是否全面完整;办事操作流程是否便民、高效、及时;是否存在让群众办事“两头跑”的现象;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或环节的现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或刁难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现象;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建立了投诉受理机构,公布了投诉电话;是否能够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无其他违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和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具体行为是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依据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执法扰民,利用行业垄断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现象;行政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存在乱检查行为;是否存在“人情、关系、金钱”的办事行为。
(三)依法收费和服务性代收费方面。主要看是否擅自增加或者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范围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实施管理或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行业特权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处罚的行为;是否存在把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等问题;在行政收费、执法检查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向基层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指标的现象;是否存在向家的乱摊派、乱拉赞助行为。
三、治理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努力达到“三个明显、三个基本杜绝”的目标:
——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杜绝法定税费以外的不合理负担。同时要做到:可收可不收的费用不收,可按低标准收的费用不按高标准收;可罚可不罚的不罚,可按低标准罚的不按高标准罚;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不检查,可合并检查的不单独检查。
——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基本杜绝“中梗阻”的现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服务效能实时评价办法。实施《枣庄市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行政服务规范》,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执法水平明显改进,基本杜绝执法不公、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良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束,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善待企业群众,支持创业者。对一般的违规行为,重在教育引导,不能动辄罚款、封账,增加企业负担。
四、落实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力求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问题关键,实施重点突破,切实关注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着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办事流程,固化行政程序。各股室要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管理规定,进行系统梳理,明确行政许可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本部门本单位重点股室醒目位置制作公开栏予以公开,并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体予以宣传,方便前来办事企业、群众查询和监督,推进机关程序化、精细化管理。
(二)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各股室要在去年开展“马上就办促双提”活动压缩30%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20%进行新一轮的公开承诺,使相关重点股室在受理审批事项时,力争做到立等可取、现场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要在最新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三)强化岗位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各股室要按照要求,建立本股室的服务规范,规范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办证、检查、执法、服务等工作中的行为。同时,对自由裁量权做出明确的界定,防止执法不公和人情执法。
(四)推行实时评价,实行动态监管。各股室要在醒目位置统一设置“服务效能评价箱”,统一制作“服务监督卡”,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发放,由前来办事企业、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实时评价。“服务监督卡”由区教育局监察室定期收集,分类汇总,进行梳理统计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至5月24日)。
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活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的精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强化理论学习。各单位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印发<关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章制度,增强搞好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前报区专治办和派驻机构。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5日至8月25日)。
各股室围绕治理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查找本股室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重点查纠:1、依法依规查纠是否存在对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行为;2、按持证上岗的要求,整顿执法队伍,查纠是否存在无证执法执罚现象;3、按照市场化规则要求,查纠是否存在与协会、学会、社团组织等中介机构政企不分、违法行政的情况;4、按各自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重点查纠是否存在作风拖沓散漫,官僚主义,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5、查纠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等行政服务性事项时,是否存在工作效率低下和“中梗阻”等现象。针对自查自纠的过程发现的问题,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注重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自查自纠统计表(详见附件2)区教育局汇总后于8月31日前(同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区专治办和派驻机构。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25日至10月25日)。
从宣传动员阶段开始,区教育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股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防止活动出现偏差和疏漏,确保活动的正确方向。同时,在督导检查中,采取企业座谈、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企业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股室及其重点股室将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治理。督导检查后,整理督导检查记录,形成督导检查报告,由区教育局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区专治办
(四)总结表彰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
年底前,区教育局将结合实时评价办法和督导检查情况,对各股室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按照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典型,公开进行表彰,并评选出优质服务股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孙义忠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股室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立足股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和改善对关键部位的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严格纪律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2010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