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学校(园)党支部:
依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中组发[2008]10号),教育局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数量
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二、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2)党员干部队伍好,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干部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业绩好,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校管理、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4)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5)群众反映好,坚持以人为本,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和群众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干事创业,教书育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3)服务群众好,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努力为广大师生办实事、解难题,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履行义务好,积极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平时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5)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刻苦学习运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理论,具备一定的党建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推荐重点
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注意向教学一线、教科研等岗位倾斜。党政正职一般不推荐。
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从各支部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基层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中推荐。
评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
四、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要考虑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要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好中选优。要扩大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推荐表彰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多方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保证推荐人员在各个方面过得硬,要有代表性和说服力,要能经得起检验。要严格坚持标准,认真履行程序,绝不能弄虚作假,评选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支部的推荐名单,要经支部集体研究确定。
推荐受表彰名单及相关材料表格要于6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五、具体工作要求
推荐受表彰的对象要报送《市中区教育局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市中区教育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市中区教育局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2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都要整理出反映其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的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1份,一并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所报表格用16K纸打印或填写,事迹材料用A4打印,同时以Word格式、A4版上报上述材料的电子稿。
上述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
六、组织领导
这次评选推荐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和个人,是纪念建党87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区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质量。要以这次推荐表彰为契机,广泛利用校刊、校报、校园网等阵地,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
附: 1、《市中区教育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中区教育局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市中区教育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市中区教育局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008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名额分配表、申报表
|